一、重要提示
(一)本批次荷棠里项目于2025年1月交付、百合世纪广场项目于2025年3月交付(合同起租日期以项目交付日期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房源一旦选定,不得调换。
(二)合格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三)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认租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意向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选房当日结束前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重新递交轮候申请。
(四)已签订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且有效的选房家庭,不得参与本批次选房,选房家庭须如实申报并主动放弃选房。选房家庭须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五)选房期间,选房结果将在选房结束当日24:00前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s://www.lg.gov.cn/bmzz/zjj/)公布。
(六)政策咨询地址: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龙岗区如意路486号)二楼210;咨询电话:0755-28589935、0755-28589937。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信息源:
https://www.lg.gov.cn/bmzz/zjj/zfbz/lhpz/content/post_11708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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