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因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存在工薪申报记录被暂停失业保险金,该如何处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存在用人单位为其申报工资薪金记录的,属于疑似重新就业情形,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暂停其失业保险金待遇。若对此事项有异议的,须自告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
1.未就业承诺书;
2.纳税证明;
3.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单位离职证明等材料
到具体经办的社保机构提出复核,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社保经办机构将依规处理,请及时关注参保缴费避免权益受损。
二、没做资格认证,失业金就会停发?
社保经办机构已推送短信提醒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按规定办理领取资格核对手续,如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发放当月起连续两个月未按规定进行资格核对,按规定失业保险待遇终止发放,请及时关注参保缴费避免权益受损。
三、我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发放完毕到期终止的话,医疗缴费会停吗?
按规定失业保险金待遇发放完毕到期终止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含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项目)同时停止享受,请及时关注参保缴费避免权益受损。
四、因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存在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记录被暂停失业保险金,该如何处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存在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的,属于疑似重新就业情形,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暂停其失业保险金待遇。若对此事项有异议的,须自告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
1.异地社保缴费记录;
2.未就业承诺书等材料
到具体经办的社保机构提出复核,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社保经办将依规处理(注:异地社保缴费记录可至当地社保局官网或致电当地社保局下载、查询),请及时关注参保缴费避免权益受损。
五、失业保险金一般何时发放?发放后多久到账?
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第三十一条:“失业保险金自受理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当月起计发, 并于审批通过后的次月15日前通过省清算平台统一发放”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失业保险金后,省内(同行、跨行)1-3个工作日内到账;省内部分银行、省外银行4-5天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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