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
补贴金额:博士研究生学历10万元。
落户时,年龄在35岁(含)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深圳全职工作,引进后通过本市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不含补缴),补贴标准为10万元/人。
申请方式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选择“在线办理”并按提示填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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