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区为解决辖区重点产业、优质企业发展空间需求,区委区政府通过各种渠道,筹建了一些政策性产业用房,为了发挥这些政策性产业用房的保障作用,根据《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结合南山实际,南山区政府于2017年制定了政策性产业用房申请及分配办法,并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于2019年初进行了修订。
深圳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申请条件
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房源有限,为切实支持到优质企业和重点产业在我区的发展,《办法》对申请入驻政策性产业用房制定了一定的门槛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提交申请:
1、经认定的上市企业、南山区总部企业、独角兽企业、深圳市孔雀团队等级以上单位创办成立的企业(机构)以及市级以上创新载体、新型研发机构或非营利性机构。
2、重点金融机构:金融企业总部、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金融企业设立的持股比例超过50%的各类专业子公司(含商业银行持牌专营机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型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
3、重点创新型科技企业: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以上的创新企业(机构);获得国家、省、市政府相关部门科技奖励的创新企业(机构)。
4、重点文化创意企业:南山区文化产业重点服务50强企业;获评市级以上重点文化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以上的文化创意企业。
5、上年度纳税额500万元(含)以上,且上年度产值(营收)5000万元(含)以上的辖区内企业(机构)。
6、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对南山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新引进重点企业(机构)。
深圳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申请办法
南山区专门成立产业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产业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有意向申请政策性产业用房的企业(机构),可以向产业主管部门或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针对重点金融机构、重点创新型科技企业、重点文化创意企业等产业主管部门明确的企业,鼓励企业向产业主管部门先提交用房申请,产业主管部门会定期将经审核的、有用房需求的企业名单推荐到我们企服中心统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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