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盐田区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工作指引》的通知。为进一步增强我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励企业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合理补偿企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额外开支,保障防疫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根据《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本工作指引
深圳盐田区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申请指南
一、补助范围及条件
(一)补助范围
盐田区住宅小区。
(二)申报主体
为盐田区住宅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和疫情防控服务,依法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补助条件
1、住宅项目已入伙,具有有效物业服务合同且实际提供物业服务。
2、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人员排查、信息登记、隔离人员服务等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3、提供物业管理区域清洁消杀、封闭式管理等疫情防控服务。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项目不予补贴
因防控措施不到位,被相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物业项目经理因防控不力被处以治安处罚
不配合社区落实居家隔离、人员排查措施
项目防控工作存在不足被街道办、社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约谈、警告、通报批评且拒不整改
因防控不足造成项目失管、失控或引发物业使用人群访现象的。
二、补助标准
按照0.5元/m2·月的标准,向符合补助情形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发放两个月的财政补助。补贴面积是指各在管项目的建筑面积,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申请途径
本次补贴的申请、受理、核准、汇总、数据导出工作均通过“深圳市物业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物业监管平台)中的“疫情防控补贴”模块完成。
操作指引:见文末提示
操作过程中如遇到未说明的问题,请直接致电技术服务热线:0755-82793347。
补贴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未在此时间段内提交补贴申请的,视为放弃补助。
四、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请
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监管平台,为本企业在盐田区提供了疫情联防联控服务的所有在管住宅项目发起补贴申请。
企业应提交项目名称、项目宗地号、项目地址、项目类型、收费面积、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经理及其有效手机号码、接受补贴的银行账户信息、相关证明材料。
(二)社区工作站初审
社区工作站对物业项目的补贴面积、物业服务企业名称、联防联控服务情况进行核查。对于申报不规范、不符合防控服务实际情况的申请提出修改意见后,通过物业监管平台予以退回。经核准被退回的,企业可按照审核意见对相关数据和材料进行完善后,重新申请。符合申请要求的,社区工作站提出初审意见后,通过物业监管平台推送至街道办。
(三)街道办事处复审
街道办事处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复核通过的项目,通过物业监管平台推送至区住房和建设局。复审后不符合补助要求的项目,可直接办结并告知申请企业。
(四)区住房和建设局办理拨付
区住房和建设局汇总补助项目信息,办理拨付手续。
详细信息:深圳盐田区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申请流程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准备物业服务合同、房屋测绘报告等相关资料,按时准确申报。
(二)请各街道、社区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环节,使财政资金发放精准、使用得当,杜绝骗补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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