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盐田区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工作指引》的通知。
详细信息:深圳盐田区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申请指南
深圳盐田区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条件
1、住宅项目已入伙,具有有效物业服务合同且实际提供物业服务。
2、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人员排查、信息登记、隔离人员服务等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3、提供物业管理区域清洁消杀、封闭式管理等疫情防控服务。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项目不予补贴
因防控措施不到位,被相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物业项目经理因防控不力被处以治安处罚
不配合社区落实居家隔离、人员排查措施
项目防控工作存在不足被街道办、社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约谈、警告、通报批评且拒不整改
因防控不足造成项目失管、失控或引发物业使用人群访现象的。
补助范围
盐田区住宅小区。
申报主体
为盐田区住宅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和疫情防控服务,依法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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