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5号),深圳宝安区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奖励。
详细信息:深圳宝安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奖励申报指引
深圳宝安区总部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奖励申报指引
(一)政策依据
《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第二条:“(一)对新引进的上年度由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总部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100亿元以上的,给予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对新引进的上年度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500强”总部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50亿元以上的,给予2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对新引进的上年度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500强”总部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对新引进的上年度由深圳市统计局与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联合发布的“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五)对新引进其他符合宝安区产业导向,且落户后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奖励条件
1. 符合项目基本申报条件;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由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企业落户宝安,且被深圳市认定为总部企业,年产值达100亿元以上;
(2)上年度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500强”企业落户宝安,且被深圳市认定为总部企业,年产值达50亿元以上;
(3)上年度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500强”企业落户宝安,且被深圳市认定为总部企业,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
(4)上年度由深圳市统计局与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联合发布的“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
(5)新引进其他符合宝安区产业导向,且落户后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符合宝安区产业导向是指:产业类型符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鼓励发展类的企业。
(三)奖励标准
1.对新引进的上年度由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总部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100亿元以上的,给予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新引进的上年度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500强”总部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50亿元以上的,给予2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新引进的上年度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500强”总部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对新引进的上年度由深圳市统计局与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联合发布的“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对新引进其他符合宝安区产业导向,且落户后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本奖励措施不受申报主体上年度纳税额限制。
(四)申请材料
1.申报基本材料;
2.上年度上报统计局的产值报表;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经深圳市认定为总部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受理申报部门
区投资推广署
(六)项目审批补充流程
在一般性流程“征求意见”后,增加以下补充流程:
1、专家评估: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
2、署会议审议:经署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后提交署长办公会议审议。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宝安项目招引奖励】,获取深圳宝安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奖励申报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