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深圳市罗湖区选派优秀教师赴省外及省内对口县、市开展支教帮扶工作,经研究,罗湖区教育局决定公开征集一批优秀的教师支教志愿者。
对象条件
深圳市罗湖区公办学校(含区教科院、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均可申报。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支教地点、时间
根据近年来省、市支教工作要求,支教地为西藏、新疆、广西百色(隆林、西林)及省内对口县、市。
西藏支教时间一般为0.5年至1.5年,新疆支教时间一般为1.5年,广西百色(隆林、西林)支教时间一般为0.5至1年,省内对口县、市支教时间一般为1至2年。
支教要求
支教教师应通过承担学科教学任务,开设讲座、公开课、示范课,参与校本研修、集体备课、班队和家访等活动,积极提升所在支教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服务。
支教教师应服从当地教育部门和受援学校的领导,不得向受援学校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支教期间不再承担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支教待遇
(一)支教期间享受我市同级同类人员的各类福利待遇,并享受受援地同类同级人员的地区津贴。办理一次性人才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发放生活补助。支教教师的节日慰问、 休假、 探亲、医疗费用报销等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支教工作时间,可累计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资历,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经审核后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予以确认;支教前评审获得高一级职称但未聘用的,或支教期间在受援地评审获得高一级职称的,单位有岗位空缺且需要聘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同等条件下,支教教师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方面应予优先安排。
(三)支教教师的年度考核,若无特殊情况,在支教当年或第二年,原则上应至少被评为“优秀” 等次1次以上(含1次)。
(四)教师在支教期间,不转户口、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五)其他未尽事项,以具体支教批次通知为准。
征集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报《深圳市罗湖区2020年支教教师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rsk_201m@luohuedu.net(邮件名称格式:“支教地区+本人姓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0日。罗湖区教育局将根据支教任务具体学科需求及志愿申报时间先后,在征求申报个人和单位意见后进行统筹安排。
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2218575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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