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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6月坪山区残疾人自主创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指引

近日,深圳坪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0年1-6月《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相关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持续推进残疾人稳岗就业,大力营造创业就业良好社会环境,根据《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坪山区残联将于2020年7月13日至8月1日期间开展有关补贴申报审核工作。

详细信息:深圳坪山区2020年1-6月《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相关补贴申报详情

2020年1-6月坪山区残疾人自主创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指引

一、政策依据

依据《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六条规定。

二、补贴对象

具备自主创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的坪山区户籍残疾人。

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法定代表人(股东、举办者)须为持有坪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59岁,女性16-49岁,女干部16-54岁)的残疾人;(2)法定代表人(股东、举办者)须未以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等形式上岗就业;(3)创业实体持续正常经营,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补贴内容和标准

残疾人自主创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补贴计发期限不超过3年。

四、补贴期限

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自主创业人员创业失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五、申请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深圳市残疾人自主创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社保缴交清单;

4.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证件需为坪山区残联核发);

5.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申请单位向所在辖区内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区行政服务大厅自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三)街道残联受理后应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残疾人经营场地的实地察看以及申请资料的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材料汇总上报区残疾人联合会复审。

(四)区残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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