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坪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0年1-6月《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相关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持续推进残疾人稳岗就业,大力营造创业就业良好社会环境,根据《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坪山区残联将于2020年7月13日至8月1日期间开展有关补贴申报审核工作。
详细信息:深圳坪山区2020年1-6月《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相关补贴申报详情
2020坪山区就业困难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依据《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二、补贴对象
具备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的坪山区户籍残疾人。
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59岁,女性16-49岁,女干部16-54岁)且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申报的就业类型在《残疾人灵活就业类型目录》(试行)范围内;
(3)以个人形式缴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的。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申请灵活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灵活就业补贴:每人每月400元。
(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即补贴标准=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上年度实际缴费月数。
四、补贴方式与期限
灵活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每6个月申请一次,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25日、7月5日—25日,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
灵活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计发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五、残疾人有关申办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可按以下程序申请灵活就业及养老和医疗补贴:
(一)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社保缴交清单;
3.申请人残疾人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证件需为坪山区残联核发);
4.申请者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并标明开户行、开户名等信息。
(二)申请单位向所在辖区内的街道服务大厅提交申请,街道服务大厅自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三)街道残联受理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残疾人经营场地的实地察看以及申请资料的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材料汇总上报区残疾人联合会复审。
(四)区残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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