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深圳宝安区对经认定并正常投入使用的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根据其投入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020深圳宝安区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资助申报详情
一、政策依据:
《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第二十五条:支持我区企业与有关院校联合培养技能人才,对经认定并正常投入使用的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根据其投入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申报对象:
法人
三、申报条件:
1.宝安区辖区内注册企业;
2.宝安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以培养企业所需的中级或高级以上技能人才为目标;
3.在政策有效期内,申报对象制定并申报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校企双方建立实训基地的有关协议;
4.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已投入并正常使用半年以上;
5.申报对象及联合共建实训基地的有关院校依法诚信经营(办学),无违法违规行为。
详细信息:深圳宝安区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资助申报要求
四、政策待遇: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培养层次为中级工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培养层次为高级工以上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五、申请材料:
1.《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资助资金申请表》;
2.经宝安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宝安区辖区内注册企业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校企共建培训基地批复或认定文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
3.联合共建实训基地的有关院校提供合法办学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
4.实训基地负责人身份证、任职文书;
5.场地和设备证明材料、基地建设情况等;
6.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师资材料等;
7.校企双方建立实训基地的有关协议;
8.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半年内运行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材料1、6提供原件,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推荐单位应当核实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在《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宝安区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资助申请所需材料
六、责任部门: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话:29999553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73室。
七、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八、审定程序: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
2.预审。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合格的予以通过;不合格的退回申报材料。(2个工作日)
3.受理。申请人到区或街道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当场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合格的,由申请人完善材料后重新申报。(即来即办)
4.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5.公示。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资助对象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提请审议。(8个工作日)
7.拨付。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
申请人补充材料、特殊材料核实、审议时间纳入特殊程序,不在上述限定的工作时限之列。
详细信息:深圳宝安区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资助申报程序
九、补充说明:
1.申报单位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利用虚假材料和信息申请的,如配套资助尚未发放,取消其补贴发放资格,并将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给相关征信机构。如已发放,应责令其退还或追缴,同时5年内不再受理该项资助的申请。申报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发放资金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具备申请资格发放的资助,要求其退还已发放的资金。
申报单位退还已领取资金的,应当按规定一次性退回指定账户,并将退款凭证送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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