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对经认定且正常运行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深圳宝安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第二十六条:对经认定且正常运行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申报对象:
法人。
三、申报条件:
1.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正常运行半年以上;
2.在政策有效期内,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制定并申报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3.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出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4.申报单位依法诚信办学,无违法违规行为。
详细信息:深圳宝安区人才培训基地资助申报要求
四、政策待遇:
分别给予30万元(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万元(技师工作站)、10万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一次性资助。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宝安区人才培训基地资助标准
五、申请材料:
1.《宝安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资金申请表》;
2.经认定且正常运行的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所依托的有关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等;
3.技能大师、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或批复文件;
4.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师资材料等;
5.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半年内运行报告;
6.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7.培训成果及相关档案;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材料1、4提供原件,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推荐单位应当核实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在《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责任部门: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话:29999553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73室
七、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八、审定程序: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
2.预审。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合格的予以通过;不合格的退回申报材料。(2个工作日)
3.受理。申请人到区或街道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当场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合格的,由申请人完善材料后重新申报。(即来即办)
4.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5.公示。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资助对象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提请审议。(8个工作日)
7.拨付。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
申请人补充材料、特殊材料核实、审议时间纳入特殊程序,不在上述限定的工作时限之列。
详细信息:深圳宝安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申报程序
九、补充说明:
1.申报单位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利用虚假材料和信息申请的,如配套资助尚未发放,取消其补贴发放资格,并将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给相关征信机构。如已发放,应责令其退还或追缴,同时5年内不再受理该项补贴的申请。申报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发放资金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具备申请资格发放的资金,要求其退还已发放的资金。
申报单位退还已领取资金的,应当按规定一次性退回指定账户,并将退款凭证送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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