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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深圳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奖励申请指引

为规范开展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工作,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试行)》(深坪府办规〔2018〕13号)、《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深坪人资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受理2020年度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申请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详细信息:2020年度深圳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申请详情

2020年度深圳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奖励申请指引

一、政策内容

园区奖励等次和金额: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奖励分3个等次,各等次分数分别在90分、85分、80分以上,各等次名额分配不超过1家、2家、3家,奖励金额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详细信息:深圳坪山区2020年度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奖励标准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试行)》(深坪府办规〔2018〕13号)(以下简称《奖励(补贴)办法(试行)》)

(二)《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深坪人资规〔2019〕2号)(以下简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报园区奖励的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仅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管理范围为封闭区域;

3.服务对象以园区各类企业为主;

4.正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且连续服务一个自然年以上。

(二)具体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园区管理机构可申请园区奖励:

1.园区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

2.园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区域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3.园区管理机构具有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且取得劳动争议调解、社会工作、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指导、劳动关系协调、人力资源管理、法律职业等资格证书之一的;

4.园区2020年度内各类企业数量20家以上且各类企业于2020年以前入驻;

5.成立园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6.园区2020年度每月按时向辖区街道劳动办报送企业工资信息;

7.园区2020年度企业获得和谐劳动关系奖励或者创建补贴数量占10%以上。

详细信息:深圳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奖励申报条件(2020年度)

四、审批方式

审核方式以核准制为主,评审制为辅,除《奖励(补贴)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均为核准制,按照权重分数高低,确定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奖励对象。

五、所需材料

(一)申报材料。

申报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奖励申请表(点击下载);

2.园区管理机构已符合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补贴相关证明材料;

3.每月按时报送所在园区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需提供辖区街道劳动办受理回执等材料;

4.园区劳动关系情况报告,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情况;

5.园区内企业获得当年度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数量相关证明材料。

(二)格式要求。

上述各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首页附申报材料目录清单,左侧胶装成册,有关表格可到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cn/)区人力资源局“通知公告”处下载。

详细信息:2020年度深圳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奖励申请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申报。区人力资源部门下发通知组织申报,申请人自行申报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奖励。

(二)形式审查。区人力资源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并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三)开展审核。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申报材料和实际情况组织审核评审。

(四)名单公示。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准得分、评审得分,确定园区奖励建议名单。该园区奖励建议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规定时间内提出。对于异议申请,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核查。异议成立的,取消该园区拟奖励资格。

(五)一票否决。在园区奖励资金拨付前,园区内的企业发生10人以上到区委区政府(含区政府第二办公点)及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含职能部门)上访、聚集等劳资纠纷或人数不足10人,但有阻碍交通、妨碍执法等影响社会的过激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取消园区获得奖励资格。

(六)资金拨付。根据园区奖励名单,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区财政资金使用流程拨付相应奖金。

详细信息:深圳坪山区2020年度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奖励申请程序

七、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在企业奖励(补贴)建议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申报。

八、附则

本园区奖励责任部门为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申报指南由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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