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所需材料(学校只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的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
(2)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
(3)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证明。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学生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四、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积分入学办法
2019年我区公办学校继续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
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学生根据《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进行积分,区教育局根据所有公办学校总的招生计划以及总的申请人数划定全区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低于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的学生将调剂到民办学校;如果申请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则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即为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低于学校录取分数但高于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的学生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试点中小学对口直升
为减少辖区居民重复提交入学材料等不必要环节,我区在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一些同片相邻的中小学试点对口直升政策。
1、对现就读于上述小学的毕业生,不用监护人进行网上申报,由就读小学直接将相关资料递交给对应初中,由初中审核合格后,进行录取。
2、对家庭住址发生迁移、实际居住地离对应初中较远的,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可选择申报现居住地所属的初中学校。
同片相邻的学校直升包括
华新小学直升华富中学、岗厦小学和福华小学直升莲花中学南校区、皇岗小学和福民小学直升皇岗中学、上沙小学和下沙小学直升上沙中学、新洲小学和新沙小学直升新洲中学、梅山小学直升梅山中学、南华小学直升上步中学、教科院附小和教科院第二附小直升教科院附中。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