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有失信行为的共享企业及用户将进行信用信息披露。
深圳共享单车信息披露查询入口
查询入口: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网址:http://jtys.sz.gov.cn/)
失信名单将披露3年,其他信息披露1年。
被列入企业“失信名单”的,依法不得在我市新增车辆投放或者车辆更新。对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地方政策中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情况的,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
列入“失信名单”的用户,由共享单车企业对“失信名单”用户采取车辆停用、禁用等惩戒措施,有效期为1年,同时管理部门还将推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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