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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深圳各区学位申请政策汇总(持续更新)

2019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即将开始,深圳各区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发布学位申请政策。

2019深圳各区学位申请政策


小一学位初一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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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小一学位申请政策

一、学位申请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详细信息:2019年深圳南山区小一学位申请招生对象

二、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一)军人子女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需在当年4月30日前到南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地址:南山区学府路30号,联系电话:26400154),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二)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

3、房产信息

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必须于2019年4月20日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三)非深圳户籍儿童(大陆地区)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持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

3、房产信息

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5、父母必须于2019年4月20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6、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五条)。

(四)台湾籍儿童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房产信息

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

(五)港澳籍儿童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3、房产信息

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父母必须于2018年4月20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6、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五条)。

详细信息:2019年深圳南山区小一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三、学位申请时间表

网上申请学位:4月24日9:00—5月4日14:00

到学校验核材料:5月11日-12日共2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学校补验材料(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5月16日14:30—17:00

公布录取名单:6月27日15:00后家长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查询录取结果。

新生到小学注册:6月29日—6月30日

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决定,并于6月27日15:00前由学校以短信或公告方式告知家长

详细信息:2019年深圳南山区小一学位申请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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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2019年深圳南山区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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